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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档案局2017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19   浏览次数:1016

    2017年,咸宁市档案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规范依法行政、依法治档为目标,以创新管理机制为手段,严格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坚持法治教育和依法治档两手抓,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圆满完成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先后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全市法治建设先进单位。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纲要》和《要点》,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咸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和《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档案部门实际制定了《咸宁市档案局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实施细则》、按照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逐一明确了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完成时限以及责任人。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咸宁市档案局(方志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计划》,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全市档案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牵头抓、其他机构相配合、一级抓一级、逐步抓落实”的依法治档工作领导体系。年初,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安排,责任到人,做到年有工作计划,月有工作安排,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严格依法治档,认真履行职责

一是强化依法管理理念。档案执法年检工作是贯彻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有效形式,是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局将档案行政执法年度检查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今年6月,下发档案执法年检通知,从7月份开始对市直163家副县级以上立档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结束后,下发了整改通知书5家,行政建议函8家。还联合赤壁市档案局对赵李桥茶厂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档案执法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通过坚持档案行政执法年检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各单位、各部门档案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档案整体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二是坚持违法案件季报制度。档案违法案件季报制度作为我省首创的一项制度,已经成为依法治档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管理机制之一,我局依托执法年检平台,按要求对各县(市、区)档案违法案件季报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情况进行统计,督促各县(市、区)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汇总上报,有效促进了档案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全年共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7,其中市直5起,咸安区1起,通城县1起,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现已进行了整改纠正。

三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我局严格按照制度,认真贯彻实施,迅速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咸宁实际,制订了《咸宁市档案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在咸宁档案方志网上开辟专栏,公开了本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实施细则)。将“一单二库”上传至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将年检在本局网站和法制监督平台同时公示。还配合省档案局做好对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四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法宣网平台学习和网络安全法考试、全省无纸化考试,参考率和通过率都达到100%

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按照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推进财务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做到将公开贯穿权力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六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成立专班,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制度,加大本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及时向市法制办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情况,并组织人员根据新修订的《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对本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七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落实岗位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专家论证、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等制度,继续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前由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时由负责法制工作的同志列席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审查。

八是贯彻落实《咸宁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违法案例通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制度。

九是开展档案服务机构综合评价工作。先后到国地税、工商、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人社、国安、保密局、经信委、民政局等12家单位,找相关科室和部门送上档案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介绍和综合评价函,了解调查相关情况,请其对档案服务机构作出评价,从而促进档案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增强法律意识,确保加工整理过程中的档案实体安全。

十是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坚持借助全市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开展宣传。54日上午,我们在市委法治办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在十六潭法治文化公园积极开展了档案法治宣传活动。124日,按市普法办统一安排,咸宁市档案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温泉办事处学府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册),接受市民有关档案法律法规、档案查阅利用等咨询34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坚持档案部门纪念日开展宣传活动。“6.9”国际档案日,我们在市人民广场开展大型纪念活动,布置展版、发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宣传资料,组织市直单位档案员参加活动。同时,在活动现场还展出《齐贤修身  传承好家风——咸宁市家风文化档案图片展》。95日,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30周年,再次组织人员走上街头开展纪念《档案法》颁布30周年宣传活动。

    三、加强法治学习,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制定两个学法制度。制定了局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和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将宪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到学习计划中,将法治学习与理论学习相结合。印制了专门的学法笔记本,确定每周四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班子成员和副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做到记5000字以上学法笔记,其他干部职工学法笔记均在3000字以上。4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档案局副局长傅宏作学习辅导。1127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民法总则》,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科科长王一宇详细为大家解读。

二是开展两个专题讲座。一是87日邀请咸宁市法制办主任朱细权为全局干部职工讲授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有关党内法规知识。二是以市委党校为依法治档学习宣传阵地,邀请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省档案学会档案文献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汉中为全市进修的县(市、区)党委书记及部门领导干部200余人,作了《弘扬档案文化  助力绿色崛起》专题讲座,开启了档案宣传进党校的新篇章。

三是举办市直单位档案人员和档案服务机构人员业务和档案法律法规培训。以提高档案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为目的,32941,我们举办档案基础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所属独立的二级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和档案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其中160人参加了岗位培训考试。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依法治档工作是一项根本性、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的工作,虽然我们在贯彻落实《纲要》和《要点》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离市委市政府和法制办的要求还有问题和差距,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贯彻落实《纲要》和《要点》与档案系统各项任务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全面履行档案服务职能,深入推进档案法治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学习。局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学法用法,通过局长办公会和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法、开设“兰台大讲堂”等形式,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培养和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在全系统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我局在档案网站上设置了法治专栏,方便全市档案系统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执法。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沟通工作情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研讨案件定性处罚、交流工作心得,得到了档案干部的欢迎。

三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对县(市、区)档案执法工作的指导。健全行政决策程序机制,重点把好“合法关”、“程序关”和“责任关”。

 

                        咸宁市档案局

                               201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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