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档案文〔2014〕13号
2014年档案、地方志重要目标工作
1、继续深入贯彻国家档案局第8、9 、10号令,巩固提高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三合一”制度科学编制水平。(小计5分)
2、进一步加大市、县档案馆接收进馆档案的力度,突出“三重一特” (重要人物、重点项目、重大活动、地方特色)档案资源建设(5分);开展室藏档案到期应进馆情况调查摸底,建立登记台帐(5分);开展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项目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检查(5分)。(小计15分)
3、协调监督县级档案馆建设,积极推进市级档案馆建设。通山县新馆通过省档案局专家组功能验收,咸安区新馆开工建设。(小计5分)
4、按照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标准和档案数字化目标要求,编制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5分);深化机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和规范移交工作(5分);落实电子档案容灾备份工作(5分);加强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组织对县(市、区)档案馆档案数字化检查(5分);完成《基于OAIS模型的电子文件安全体系研究》档案科研课题研究工作(5分)。(小计25分)
5、积极协同做好市人大视察、调研全市档案工作(5分);贯彻实施《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格执行档案违法案件季报制度和执法年检制度,严格查处各种档案违法案件(5分);组织开展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全国档案日”宣传活动(5分);进一步建立完善和执行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库房、档案实体、档案信息和档案网络安全(5分)。(小计20分)
6、《咸宁市志》(1965—2005)出版发行。(小计15分)
7、《咸宁年鉴》(2014)出版发行。(小计10分)
8、完成《湖北年鉴》、《武汉城市圈年鉴》咸宁市部分组稿工作。(小计5分)
咸宁市档案局
咸宁市方志办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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