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人事信息
关于胡芳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7 浏览次数:542
咸档党组〔2014〕22号
关于胡芳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档案局、市地方志办公室机关各科室:
根据《<关于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相关配套政策》(咸办发[2012]18号)和《关于胡芳同志录用的通知》(咸人才办发[2013]19号),经党组研究决定:
胡芳同志任副主任科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的2014年8月1日起计算。
中共咸宁市档案局党组
2014年9月17日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5 咸宁市档案局、咸宁市方志办 通讯地址:咸宁市温泉路71号
邮编:437100 电话:(0715)8891601 传真:(0715)8256487 查档电话:(0715)889160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鄂ICP备05083640号
微信关注
咸宁市档案局
咸宁市档案局
微信关注
咸宁市方志办
咸宁市方志办